邢台市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|
**** 中国机构网 2008年03月03日 09时38分 |
实施范围和时间
邢台事业单位,除经批准参照国家《公务员法》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,以及由事业单位已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,都要进行岗位设置。上述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,包括管理人员(职员)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,都要实行岗位管理。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,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目前安排部署阶段已经完成,3月至4月中旬是组织实施阶段,4月底前,各级人事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、本部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,搞好检查验收,并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好遗留问题。
岗位类别和等级
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、专业技术岗位、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,每一类别都有具体控制标准。
根据邢台实际,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,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。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、厅级副职、处级正职、处级副职、科级正职、科级副职、科员、办事员,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到十级岗位。
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,包括高级岗位、中级岗位、初级岗位。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,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,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。
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。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,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: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、中级工、初级工,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;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。
根据岗位进行聘用
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,根据按需设岗、竞聘上岗、按岗聘用的原则,确定具体岗位,明确岗位等级,聘用工作人员,签订聘用合同。
在这次岗位设置管理中,已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、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,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,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,对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,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。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,要按照有关规定,抓紧进行岗位设置,实行聘用制度,组织岗位聘用。